RoHS是《电气、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》(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)的英文缩写。
2011年6月8日,欧盟委员会颁布新RoHS(2011/65/EU)指令,针对老指令的不足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和补充。欧盟要求各成员国于 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转换成国内法,并制定法规和相关罚责。新指令(2011/65/EU)将于2013年1月3日正式施行,老RoHS 指令( 2002/95/EC) 将同时废除。
ROHS认证适用范围
新指令适用于以下11类电子电气设备:
(1)大家电;
(2)小家电;
(3)IT和通讯设备;
(4)消费类设备;
(5)照明设备;
(6)电气和电子工具;
(7)玩具、休闲和运动器械;
(8)医疗设备;
(9)包括工业用监测和控制仪器的监控仪表;
(10)自动售货机;
(11)其它任何不在上述类别范围内的EEE。
新指令不适用于以下10类电子电器设备。
(1)用于保护国家安全的武器、军需品、用于特殊军事用途的战争材料;
(2)设计送入太空的设备;
(3)专为另一种不在本指令管理范围内的设备设计,只有作为该设备的一部分才能实现其功能,而且只能被同样特殊设计的设备替换的设备;
(4)大型固定的工业工具;
(5)大型固定装置;
(6)人或货物的传送工具,不包括未经型式认证的两轮电动机动车;
(7)专为专业人员使用而制造的非公路机动车;
(8)活性植入的医疗装置;
(9)由专业人员设计、组装和安装的利用太阳光在特定场所为公众、商业、工业和住宅等长期提供能量的太阳能电池板;
(10)专门设计用于研究开发,基于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设备。
有害物质及其含量限制
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的有害物质及其在均质材料中的最高含量为:铅不超过0.1%,镉不超过0.01%,汞不超过0.1%,六价铬不超过0.1%,多溴联苯不超过0.1%,多溴二苯醚不超过0.1%。
考虑到要增加限制物质,溴环十二烷、邻苯二甲酸二(乙基己基)酯(DEHP)、邻苯二甲酸丁基苯基酯(BBP)、邻苯二甲酸酯二丁基(DBP)等物质会增加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,因此,这些物质应被优先关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