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述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, 它的全称是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。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该 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,增加邻苯4项, 共10项物质。
标准及法规要求
欧盟法规/指令: 2011/65/EU
2011/65/EU有害物质及限值要求:均质材料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为:
限制物质 |
最大允许浓度 |
铅 |
0.1 % |
汞 |
0.1 % |
镉 |
0.01 % |
六价铬 |
0.1 % |
多溴联苯 |
0.1 % |
多溴联苯醚 |
0.1 % |
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 |
0,1 % |
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 |
0.1 % |
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 |
0.1 % |
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|
0.1 % |
RoHS2.0
RoHS 2.0 (2011/65/EU)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,并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(2002/95/EC同日废止),RoHS 2.0 在原RoHS指令的基础上将产品范围扩大到十一大类,要求各成员国确保EEE以及包括其维修部件或再利用或者电缆或者升级其功能/容量的部件等符合新指令 要求。RoHS 2.0对均质材料给出了明确的定义,规定了制造商,授权代表,进口商,销售商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;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起草必需的技术文件,依据第 768/2008/EC号决定附录II中规定的模型A执行内部的生产控制程序,同时还需提供符合性声明,产品合格后才可以在终端产品上加贴CE标志。